房小二网

您的位置: 沈阳房产网 > 资讯> 热门
已有会员,去登录

沈阳出台最新政策!公积金提取更方便了!

李雪飞

2021-12-02 09:16:18   沈阳晚报

分享
1862
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近出台三项举措,提取住房公积金更方便啦!三项举措将惠及哪些人?一起来看看吧!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近出台三项举措,提取住房公积金更方便啦

12.2.jpg

三项举措将惠及哪些人一起来看看吧!


01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注意啦!你们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放宽啦!

原来需要

需要转入公积金中心指定账户集中封存满一年,并且满足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条件,方可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放宽政策后

改为转入公积金中心指定账户集中封存满半年,即可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单位应在职工终止劳动关系30日内,及时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手续,未办理集中封存手续的,不能按终止劳动关系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


02

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简化了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死亡职工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取消须经继承公证的规定,可直接申请提取。


提取申请人需提供的要件有以下五项: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2.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或由法院作出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3.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4.提取申请人本人银行储蓄卡;

5.经提取申请人确认的《承诺书》。

其中2、3、4项要件可以通过联网核验的,申请人无须提供。

死亡职工第一顺位继承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仍适用《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提供继承公证书。

特别提示: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应尽保管义务,不影响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利。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通过提交虚假材料,作出虚假承诺等方式冒领公积金,涉嫌犯罪的,相关线索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03

允许他人代办提取住房公积金

1.签订委托按月偿还公积金贷款协议业务,仍须职工本人办理。

2.除签订委托按月偿还公积金贷款协议的其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职工本人不能办理的,在提供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卡的前提下,可由职工配偶代办,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3.非配偶代办的,除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外,还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代办委托书。

4.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无法确定法定监护关系的,在提供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卡的前提下,可由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代为办理。


更多你关心的问题看这里

继承提取死亡职工账户公积金,一直执行都是公证后才能提取的政策,现在精简这项要件对老百姓以后办事有什么好处?

答: 精简第一顺位继承人提取的继承公证要件后,继承人只需提供必要的身份和与已故职工的关系证明,即可办理提取,而且无需支付继承公证的费用。

这样就解决了以往继承人提出的公证程序复杂、公证手续繁琐、须支付一定的公证费用、涉及办理人员多、需多次到相关部门办理业务等问题,老百姓办事更简单容易了。


继承人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取消公证书后,会不会出现继承纠纷或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呢?

答: 防范资金管理风险一直是优化提取服务的前提。前期对简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借鉴了全国7个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较先进的城市中心免公证的经验,同时还就此问题向律师咨询法律意见,得出结论:作为遗产的住房公积金款项属于连带债权,所有继承人为连带债权人,继承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权要求中心履行全部债务。

中心向一名继承人支付全部住房公积金款项,即视为向全部继承人履行了支付义务。提取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尽保管义务,不影响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因此,综合调研情况和法律意见来看,取消公证是在可防范继承纠纷和法律风险前提下的一项可行的便民举措。


大家都特别关注离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一般来说,职工在单位离职后,住房公积金账户都要怎么处理呢?是不是只要是离职半年就可以提取?

答: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般分为几种情况:

一是离职应聘到新的单位继续缴存公积金;

二是离职后暂时还没有找到新的工作不继续缴存公积金。

对于离职应聘到新单位的职工来说,如果他的新单位属于本市企业,那么,职工应该办理个人账户的本地转移业务,本人或者原单位办理均可;如果他的新单位在外地,那么职工可以在新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把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地公积金中心继续缴存。

对于离职后暂时没有找到新单位的职工,单位需要在职工离职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集中封存手续,职工账户转入中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半年后,职工仍没有找到新单位,就可以办理销户提取了。

房小二网声明:此信息转载自其他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小二网站的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网站删除。
房小二网APP
随时随地
掌握房产资讯
小二在线,欢迎咨询